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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方案

2022-06-28 08:54:19    桂平房产信息网     楼市资讯     来源:桂平房管所


为做好2022年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40号)和《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安排计划

2022年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安排4000人入学,具体安排计划见下表(班额按50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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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市福新小学除新招一年级6个班之外,另外还接收砂岗分校的所有学生。

入学安排原则

(一)依法安排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国家关于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城区校点布局和学位的实际,实行单校划片安排(每所学校均划定安排范围)。安排范围内生源过多的,超出的生源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任何变相形式选拔生源。

(四)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的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名单“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六)均衡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小学 45 人/班、初中 50 人/班)招生,但因桂平城区城镇化率较高,总体学位严重不足,所以城区小学定为50 人/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严格规范编班程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 

入学对象及顺序

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一类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安排):

    1.具有桂平城区户籍(指有桂平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水上派出所的户籍,新城派出所和西山派出所中的新岗村、岭头村、大起村、西山村户籍,因购置房产迁入的户籍);且户籍在入学公告发布当日(即方案落款日期,下同)前迁入的。

特别说明:①从2021年开始,属于桂平城区户籍,以户籍申报的,只能在片区的学校报名登记,不再有“城区户籍,以房产申报”的条件。②关于适龄儿童户籍挂靠的问题,以下情况均认定为挂靠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在非直系亲属户籍名下的;适龄儿童户籍在直系亲属户籍名下,但父母均不在该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机关或事业单位,但父母均不属该单位在岗职工的;其它问题户籍。以上情形,不能以城区户籍条件申报入读,可以用房产、经商务工等合适条件申报。

 2.符合安排条件的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到市外参加抗疫医疗队员子女、脱贫攻坚工作因公牺牲伤残人员子女。

    3.寄住或寄养在城区的农村孤儿。

    4.调动入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的随迁子女。

    5.经市组织人事等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人员的随迁子女。

6.长安工业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就近安排在长安工业园区小学)。

二类对象

7.符合条件的进城定居(即房产生)、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学校先安排一类对象,有学位剩余的,则按方案规定的安排顺序安排在相应学校范围内进城定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额满为止。安排范围内生源过多的学校,超出的生源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到附近生源较少的学校,额满为止。

以房产条件申报的,具体安排顺序如下:

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商品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的顺序安排;相同证件类型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


材料要求

 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学生页;身份证正反面同印在一张A4纸上),原件核验后退回。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城区学校报名登记资格。

一类对象:

1.户籍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须带:

(1)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父母,则须提供小孩出生证及复印件。

(3)以单位户籍申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或单方的单位编制本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的复印件,复印件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填写电话号码并加盖公章。

2.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须带:

(1)户口簿及复印件;

(2)结婚证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或单方现役军人证及复印件;

(5)驻浔部队开具的证明或介绍信。

3.寄住或寄养在城区的农村孤儿须带:

(1)户口簿及复印件;

(2)孤儿证、领养证;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调动入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随迁子女须带:

(1)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或单方的单位编制本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的复印件,复印件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填写电话号码并加盖公章。

5.经市组织人事等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出具相关个人资质证件等材料,具体依据“贵人才办〔2016〕1号”文件中的《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的意见》认定的八类人员以及“贵发办〔2018〕1号”《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建成新兴工业城市的若干措施》执行。

6.长安工业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须带:

(1)帮扶手册;

(2)易地移民扶贫搬迁住房买卖合同;

(3)社区居委会证明。

录取名单直接通知相关接收学校及家长,不另发录取通知书。

二类对象:

1.以房产申报的,均以实际居住为准须带:

(1)户口簿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

(2)房产证明。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如果证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自然资源局公章;适龄儿童与房产(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持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材料;

(3)水电缴费凭证:提供近三个月水电缴费凭证;

(4)房屋照片:自建房的要求提供有门牌号的正门彩照及一楼大厅内正面彩照各一张;商品房的要求提供有房号的房门彩照及客厅电视墙彩照各一张。

(5)房产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上门核查,请各业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上门核查,不接电话或拒接电话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城区入读机会。

2.以务工申报的须带:

(1)户口簿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

(2)务工证明:父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截至入学公告发布当日前);

(3)务工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以经商申报的,以实际经营为准须带:

(1)户口簿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

(2)经商证明:在城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截至入学公告发布当日前一年以上,且执照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之一)及复印件;

(3)营业场地的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4)租住地的房产证件复印件;

(5)店面彩色图片及近三个月经营流水账;

(6)营业执照持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上门核查,请配合核查,不接电话或拒接电话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城区入读机会。

学校招生划片范围

在调查统计各片区适龄儿童人数及分布的基础上,按照各片区学校布局、容量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2022年各学校一年级入学安排范围,具体见附件:2022年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安排范围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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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图

入学安排流程

(一)公布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安排范围。在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iping.gov.cn/,桂平教育公众号、城区小学微信公众号,城区各幼儿园、各城区小学学校等公告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

(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2022年7月7日-11日,城区各幼儿园。

注意

1.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必须在所就读的幼儿园报名登记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今年开始不用到各小学进行报名登记),不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请于2022年7月12日-13日到相应小学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登记须携带本方案要求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应的新生信息表。

3.为防止出现“一生多报”的现象,各幼儿园在收齐所需材料后,务必在该生户口本(学生页)盖上幼儿园小印章,避免学生重复报名。

(三)入学安排审定与公示。报名登记结束后,各幼儿园将相关报名登记材料(采集的学生信息)上报桂平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审定相关报名登记材料后进行公示:将符合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在各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基本信息公示完毕后按报名登记就读的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录取名单审定后,由招生领导小组公布入学名单。学校制作入学通知书,加盖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桂平市教育局代章),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市教育局、西山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对桂平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安排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二)纪律保障

1.加强新生入学安排管理,实行阳光安排。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阳光安排新生入学。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严禁招收已入学的复读生。

2.严肃工作纪律。学校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排政策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做好安排工作,严格审核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家长或“中间人”的宴请和财物。

3.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杜绝出现集中突击进行户籍迁移现象。户籍部门应对辖区内适龄儿童户籍迁移、户籍关系证明等事宜作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三)监督保障

1.建立城区公办小学入学安排信息的公告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安排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入学安排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安排入学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安排入学工作期间,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明查暗访,凡是发现有违规安排行为和违反安排纪律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并追究学校校长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咨询电话:

3362670(教育局基教股)

监督、举报电话:

3370399(教育局信访股)

3388992(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3383720(西山镇纪委)


附件:2022年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安排范围表


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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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桂平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理|桂平房产信息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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